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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互认、收费减少 房地产第三轮救市前奏响起

  时间:2014-10-28

    继限购松绑和贷款新政之后,近日,三部门联合发文,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不仅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还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多项收费。在近期一系列“救市”举措之下,国庆期间,部分房地产市场情绪高涨,购房意愿回升。专业人士认为,楼市的第三轮救市政策正在酝酿中,公积金贷款部分费用的取消,体现了刺激需求的政策思路,还利虽小却可活跃市场。
    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据了解,目前纯公积金贷款费用收取标准主要是担保费、评估费、代办费以及对于一些贷款人的保险及公证费用。其中,评估费按照抵押物估值的3%,收取最高不超过1500元。担保服务费按照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300元。
    监管部门取消上述费用体现了刺激需求的政策思路。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表示:“取消的收费项目产生的费用具体到每套房子并没有多少钱,但此次取消收费是简政放权的体现,客观上减轻购房者压力以及交易环节成本,还利于民有利于活跃市场。”
    此外,《通知》还明确,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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