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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二五”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在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市发展方式,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确保“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在全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市委〔2010〕25号),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展望到2020 年。
  一、重要意义和现实基础
  1.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以城带乡、以东带西”,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构建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格局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与城市、五县(市)与杭州市区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东快西慢、东强西弱”发展格局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以改变。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杭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杭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杭州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杭州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保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加快构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努力实现杭州在更高层次上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任务十分紧迫。
  2.现实基础。“十一五”以来,以“百团联百乡、千企结千村”、万名党员结对万名困难群众为载体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不断完善;以建设设施农业、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现代农业物流体系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以大规模实施村庄整治、完善水利和农田基础设施、强化农业安全为载体的强农举措得到很好落实;以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繁荣农村文体事业、提高农村精神文明程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增强;以建立全民共享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为亮点的农民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以加快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和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为标志的农村改革成效显著。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物质性基础和制度性基础同步加强,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均衡,为杭州在高起点上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坚实基础。
  3.优势条件。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5945.82亿元,连续2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财政总收入1245.43亿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186元,已进入城市化加速、工业化提升的重要时期,城乡关系更加密切,生产要素流动加快,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日益显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综合实力的提高,为推进城乡区域统筹打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有大都市的区域规划为先导。市域网络化大都市的战略构架,为加速城乡融合规划了发展空间。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先后作出高起点推进城市化、构筑市域网络化大都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钱江新城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为加速城乡融合奠定了基础。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特色镇-中心村-特色村这一新的市域城镇体系,确立了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划模式。有便捷的交通网络为纽带。加快交通网络建设改造,“东网加密”、“黄金水道”、“交通西进”、“乡村通达”等一系列城乡交通建设工程的实施,绕城高速和杭千、杭徽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市域1小时半交通圈、“县县通高速”的实现,不仅拉近了城乡之间的距离,而且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有强大的主城区带动为引擎。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大批城区农村完成撤村建居、“城中村”得到有效改造,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建成使用,大批历史街区、商业街区、特色街区的相继开街,城市的行政办公、教育科研、文体卫生、金融保险、信息服务、会议展览、旅游商贸、生活居住等服务功能不断提升。覆盖县(市)的10座新城、100个城市综合体等大项目的全面启动与生态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为“强城带乡”提供了强大支撑。有稳健的推进措施为保障。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措施,城乡一体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已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了固本强体作用,城乡融合之路渐趋平坦。
  二、总体要求
  4.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以城乡、区域以及人与自然的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手段,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坚持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强城带乡、区域联动,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转型升级,特色发展,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设施共建,成果共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确保杭州继续在全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
  5.基本原则。
  ——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发挥新型城市化的主导作用,提升市区、县城和中心镇的承载力、辐射力、带动力,加快形成强工哺农、强城带乡、市县联动、城乡互动的长效发展机制,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农村内部之间各方利益的互惠互利、共兴共赢。
  ——创优创新,率先发展。着眼创优争先、创业创新,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优化配置城乡要素资源,增强农村综合实力,确保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科学规划,集约发展。完善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特色镇和中心村、特色村市域空间体系和各类生产功能区布局,加快人口有序集中、产业有效集聚,做大做强城镇,做新做优农村,实现城乡区域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的科学配置。
  ——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巩固发展传统产业,优先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现代农业,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对外开放程度,强化杭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均衡发展,让全市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加农民薪金、股金、租金、保障金收入,提高农民的保护金水平。加快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困难群体等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保护生态,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村庄整治、住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创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活低碳、发展持续的新型农村。
  ——固本强基,保障发展。树立经营农村的理念,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6.主要目标。
  今后五年我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镇合理布局、产业有序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局面初步形成,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与生态保护同步推进。全市农民增收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民人均收入超过2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年收入超过6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有所缩小。全市城市化率达到72%。全市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
  具体目标是:
  ——新型城乡体系初步建立。到2015年,城乡区域发展空间集约利用,中心城市、中等城市、中心镇、特色镇、中心村、特色村空间结构布局基本完成,并形成一批示范镇和示范村。
  ——新型区域关系得到完善。城乡、区域、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五县(市)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市的比重明显提高;城区与县(市)的差距有所缩小。
  ——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区域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平台和特色产业功能区建设不断推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建成。
  ——农村公共服务领先全省。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统筹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农民生活品质稳步提高。均衡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更加便捷,村镇面貌大幅改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健全,美丽乡村和农村生态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农村改革深度推进。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统筹的生产要素配置市场进一步健全,农村和五县(市)发展动力活力显著增强。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优化,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
  到2020年,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环境、方式和经济社会地位等差别显著缩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城镇化率80%左右。低收入农户年收入超过万元。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实施强城带乡区域统筹战略,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7.加快区县市协作。建立和完善八城区与五县市的“共赢共兴”机制,引导市区二三产业有选择性地优先向县(市)有序转移,支持市区企业到县(市)发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参与县(市)基础设施,促进市域范围内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县(市)加快融入步伐,加快从“郊县”向“郊区”的转变,经济增速明显提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城区乡镇(街道)与县(市)乡镇结对率90%以上,欠发达地区乡镇结对率实现全覆盖。结对区县每年互派各类挂职干部和技术骨干100名左右;各协作组每年安排协作资金5000万元以上、各类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
  8.开展新一轮“联乡结村”活动。继续实施对欠发达乡镇和村的结对帮扶活动,完善帮扶体系,突出帮扶重点,做到“帮扶方式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帮扶标准不降,联结内涵深化,帮扶成效倍增”,增强被帮扶乡村的“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萧山、余杭“村企结对”实现全覆盖,富阳、临安、桐庐“村企结对”比例超过80%,建德、淳安有200家以上企业结对到村。
  9.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工程。坚持产业帮扶和救助式帮扶两手抓。实施分类指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低收入农户产业收入。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万名党员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1+X”社会结对和“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等帮扶机制。实现农村低保户、困难户和低收入户结对帮扶全覆盖。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的60%、以区(县、市)为单位,人均月补差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0%;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0%以上。逐步提高低保救助标准,努力实现同县(市)区域同保障。加强县(市)“三级救助圈”建设,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面向农村困难家庭的各类优惠政策。低收入农户的保障性收入增加一倍以上,人均年收入增幅超过两位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6000元。
  10.推进下山移民集聚。科学规划,引导高山、深山及地质灾害地区农民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集聚和整村搬迁。对集中安置的移民小区市财政给予每个30万元以上的补贴。继续实施对下山移民安置的直补政策,市级补助每人不低于2000元,其中淳安县不少于3000元。至2015年,全市新安置下山移民3万人,其中规划安置区、中心镇和中心村集聚率超过80%,实现“移得下、富得起、稳得住、建得好”的目标。
  11.深化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八个有”举措。健全对“新杭州人”的帮扶政策,实现外来务工人员和城乡居民一体化保障。对在杭州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中的失业人员发放《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探索给予与杭州户籍人员同等的就业创业待遇。继续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加大监察执法和社会监督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实促进农民工生产生活有收入、有房住、有教育、有医疗、有社保、有救助、有安全、有组织“八个有”的各项举措。
  (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2.加快农业载体创新,提升农业功能区建设水平。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造中低产田20万亩,标准农田提升30万亩。巩固、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5年新建粮食功能区50万亩,累计建成粮食功能区62.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33万亩,总产量保持93万吨。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集生产、加工、物流、品牌创建、连锁经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体。到2015年,全市创建省级农业园区150个以上。其中,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1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4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100个以上。全面启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到2015年,累计建成市级叶菜生产功能区1万亩,提升高山蔬菜基地5万亩,商品猪基地50家,基本满足杭州主城区和五县(市)中心城镇的“菜篮子”日常保障以及自然灾害条件下的叶菜应急供应。
  13.加快农业结构创新,提升农业综合效益。积极发展可控设施农业和设施林业。鼓励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优化设施结构,完善配套技术,提高设施农业产品产量和质量。新建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50个,设施农业小区500个,面积累计达到30万亩。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农产品贸易。积极培育创意农业。发挥名城、名校、名人、名地和科技、文化、特色产业与市场的优势,依托现有农业和农产品资源,挖掘现代农业融生产、生态和生活“三生一体”综合功能,使传统农产品提升成为高档特色旅游产品和具有高品位、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现代生活产品。将创意农业纳入文创产业和物联网建设进行扶持,加大对创意农业的培育力度。2015年,全市创意农业产值争取达到100亿元。大力发展总部农业。认真落实总部经济政策,扶持总部农业。对5县(市)建设农业总部大楼的给予一定扶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向外寻求农业发展新空间,积极实施“内建总部、外拓基地”的发展战略,以股权投资和跨国并购等新的投资形式获取境外农场经营、林权等权益,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力争经过5年努力,在外再造一个杭州农业。努力提高农业的安全水平。提升蔬菜、生猪质量安全追溯水平,抓好水产、茶叶、水果质量追溯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活动。全市化肥施用强度降低至10%以内,化学农药的总使用量减少至10%,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95%以上。产地农产品安全度稳定在96%以上。继续实施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休闲观光农业。开发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农业休闲产品,培育完善农业休闲观光园(点)示范群。全市休闲农业旅游点达到600个,接待游客总量达到2250万人次,年经营总收入两位数以上递增,达到24亿元。加快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完善科技服务、法律保障、疫病防治、畜产品安全、新型畜牧产业和生态环保6大体系,重点建设集约化生猪、小规模生猪、蛋鸡、蛋鸭、肉禽、食草牲畜、蜂业七条产业带,通过实施生态畜牧业示范建设、畜禽种源种苗良种化、动物疫病预防及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畜牧管理信息化建设、设施畜牧业建设和畜牧业人才队伍组建等工程。到2015年,建成商品肉猪基地35家,猪肉等主要食用畜产品自给率达到75%左右。
  14.加快农业保障创新,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建立农(林)业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保障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对农(林)业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进行补助,提高全市农林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在巩固完善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和能繁母猪保险试点经验做法基础上,积极发展经济作物、规模养殖、设施农业和林业保险。开展全市动物防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市级植检植保为核心,各县级站为主体的重大动植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预警与控制体系;畜产品安全监测实现全覆盖。积极构建与现代林业相适应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体系,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水平。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0%以上。继续开展山区林道建设,5年再建林道1000公里。创新农作制度,大力推广以生物质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建立500个左右农作制度创新示范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15.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升研发推广与应用能力。按照“全价利用,跨界发展”思路,发展跨产业、多功能、可循环利用的全价农业。积极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培育10家左右市级以上农业育种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和农业前沿技术实验室,抢占种业等关键领域的发展制高点,使杭州成为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的生物农业创新中心、良种良制推广中心、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辐射中心。加强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繁衍和示范应用。增强林业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林业科技整体水平。强化农业科技储备,加快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进程。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完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和科技示范点建设。5年内实施50项以上农业关键技术、300项以上新品种引进推广项目;主要动植物良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达到9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建设10家左右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农业科技孵化器30万平方米。以西湖龙井茶为龙头,实施杭州市茶产业“1+9”工程。做好群体种种质资源保护,发挥名茶企业优势,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杭州茶产业有质的提升。
  16、加快农业服务业创新,提升生产性物流功能。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新农都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为“龙头”,打造杭产农产品的“现代化集散中心”。注重农村节庆经济的主体培育,不断深化农村节庆经济的内涵提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农业经济多元化发展。到2015年,全市农村节庆经济收入力争达到100亿元。继续开展各类农业会展和推介展示活动,每年举办各种类型的境内外推介和展示展销活动10次以上,合同和现场销售收入不低于50亿元。强化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农村信息化示范企业和农业电子商务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网上交易。加强基层农技人员队伍,提升专业人才素质,五年内对全市乡镇农技站长和重点产业带农技指导员轮训一遍。
  17.加快农业主体创新,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生产主体创新。全面落实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政策,推进龙头企业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集聚,形成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推进农业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继续实施技改扶持政策,帮助农业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超过600家。加强对成长型农业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促进农业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每年培育农业成长型企业40家左右,到2015年累计超过250家。加快经营主体创新。继续引导和支持各类主体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作用,强化对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500家;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加快服务主体创新。构建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累计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50个以上。完善职能定位,全面完成乡镇综合农业公共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站建设。壮大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规模。建立和提升各市、县、乡镇三级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网络运营管理,切实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18.加快粮食蔬菜基地与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市场供给。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按照满足农产品应急自给要求,联合国内粮油主产区和杭州周边县(市)就近建设大宗农产品仓储基地,积极应对气象灾害给我市农产品供应可能带来的冲击。在2015年,基本建立并健全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基地贮备、活体贮备、冷藏冷冻贮备、应急贮备等主要食品贮备和应急机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保鲜等的技术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现代农业技术产业化。鼓励“农超对接”与直供直销。高度重视市场供应和物价监管,遏制食品、蔬菜等价格不合理上涨。
  19.加快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力扶持农产品区域性公用品牌建设,鼓励农产品争创省级以上名牌、驰名商标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当地区域性特点的农产品品牌。对农产品区域性公用品牌创建项目达全国百强的,每个奖励50万元-100万元,其他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农产品也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不断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监督,抓好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园区)项目建设,争取在茶叶、水产养殖、竹笋加工、蜂产品、干果加工等领域制定和实施一批国家、国际标准,提高我市在国内外农业标准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话语权。提高杭产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逐步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定价权。每年新制(修)订农业标准规范20项以上,建设农业标准化典型示范项目8项以上,建设好长三角城市乃至国际市场绿色农产品的供应基地。农产品商品率超过75%。
  (三)加快中心镇和中心村培育,不断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
  20.加快中心镇培育。按照小城市建设标准,完善中心镇规划,形成合理的中心镇规划布局体系。到2015年,全市建成镇区人口规模2万人以上的中心镇27个,其中五县(市)20个;努力把少数重点中心镇培育成现代新型小城市。按照中心镇功能定位,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水平。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创新机构编制管理,高配中心镇主要领导层级,理顺财力分配关系,实施倾斜政策,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强化中心镇产业支撑,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推动中心镇产业功能区和居住区建设,引导农村人口合理集聚。鼓励中心镇依法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功能区建设。建立市领导联系中心镇制度,指导中心镇建设和发展。
  21.加快中心村培育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强规划控制、用地保障、社会管理、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对非规划保留的农民居住点加大整合力度,严格农民建房用地审批,严格实行“建新拆旧”,推动居住向中心村集中。到2015年底,平原地区中心村集聚人口2500人以上,人口集聚率达到80%,山区、半山区1500人左右,人口集聚率达到60%。全市完成中心村培育创建200个左右,其中五县(市)153个。中心村经济总收入占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达到70%左右。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每个新社区人口规模超过1000人。
  22.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度推进生态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国内最清洁城市”、健康城市、低碳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的整村、整镇、整河、整路和区域性连片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区域环境联合执法,逐步建设覆盖城乡的数字环保工程。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治监控管理体系,推进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场所)建设,建立完善收集、转动、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兴办庭院经济,建设各类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和小桑园等家庭绿色庭院。深化“庭院整治”创建工作,全市80%的农村(社区)家庭达到“合格家庭”标准,20%的家庭达到“示范家庭”标准。深化农村村庄综合整治和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市村庄整治全覆盖。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抓好困难户危旧房改造。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95%。到2015年,改造农村住房27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县城1200万平方米,中心镇900万平方米,中心村600万平方米。继续推进城区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切实抓好老城区城郊村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改善城郊村容村貌。
  23.全面开展“风情小镇”和特色村创建活动。以西部县市和6条生态带为重点,加强特色村创建和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与古建筑保护。结合“美丽乡村”、中心村培育、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持续开展“风情小镇”创建工作。加强产业培育和政策引导,提高风情小镇的宜业水平。坚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和项目带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工商资本参与“风情小镇”建设。建成市级扶持的“风情小镇”20个以上,县级特色镇50个左右。市、县两级财政给予每个市级以上风情小镇以奖代补1000万元以上。
  24.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按照“一带一轴四区八组团”的整体空间架构,在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流域以及支流地区,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开发人文旅游、建设基础设施、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美丽乡村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作。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三江两岸”地区打造成一条黄金生态旅游线,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目标,使“三江两岸”地区成为休闲旅游的首选地、经济发展的新蓝海、区域统筹的先锋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25.开展低碳农村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减碳,形成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生态低碳产业结构。实施“农村低碳能源550工程”。在全市农村开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乡镇创建、大中型沼气、太阳能集中供热、农业农村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和地热能等其它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等5大类工程,每年完成50个项目。加快林业种苗繁育体系建设。致力林相改造,加快珍贵树种苗木产业化。以珍贵树种繁育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完善林业种苗繁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良种化、设施化、容器化水平。大力推进珍贵树种在重点林业工程的应用。至2015年,建立8个市级珍贵树种繁育基地,形成年生产种苗100万株以上苗木供应能力。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年营造林6万亩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650万亩以上,建设景观林带400公里以上。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五县(市)全部成为国家生态县(市)。探索建立国内领先的林业碳汇计量体系,使杭州成为我国森林碳汇建设样本城市。建设森林碳汇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区域性碳交易市场,实现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补偿。筹建绿色碳汇基金,建立中国绿色碳基金杭州专项,用于专门的碳汇造林,适时投入市场进行交易。
  26.强化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全面完成899座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闲林水库和扩大南排三堡、八堡排涝工程。深入实施“强塘工程”,不断提高工程安全度。加快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建设。解决杭嘉湖、萧绍平原等易涝常灾区和城市扩大区的洪涝灾害,加快推进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中涉及的重点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外排能力。着力抓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提高中小城镇和农村的防洪避灾能力。抓好50条小流域治理,完成水库除险加固173座、主要堤防加固300公里。深入推进清水河道建设,完成农村河道整治1000公里;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治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平方公里。
  27.强化农业安全体系建设。深化细化各类预案,健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决遏制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的发生,努力实现“三无”目标。加强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建成杭州西部天气雷达综合工程,提升千岛湖库区、苕溪上游防汛及山区地质灾害预警能力。建设杭州大气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提供决策支持和基础数据。依托杭州国家基准站和萧山等气象台站,建成9个覆盖全市的灰霾天气监测站点。改造杭州市环境气象中心的大气化学分析实验室,建成杭州大气生态与人居环境气象监测服务中心。加强对农村各类建设规划和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继续推进重点区域森林消防蓄水池设施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强化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新建市补森林消防队伍66支,累计达到149支,覆盖全市森林面积1万亩以上的林区乡镇。建立救灾基金,提升抗灾能力。整合林业信息化资源,开展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林权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和森林碳汇动态监测,建成森林资源数据库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全方位发布林业信息和生态评价,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备、互通共享、高效便捷、稳定安全的林业信息化体系。
  (四)完善农村社会事业,持续提高农村民生水平。
  28.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覆盖,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弱势全保”,五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础标准与市区接轨,全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5%。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推进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在五县(市)实施。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人均筹资水平超过400元,所有区、县(市)大病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年农民人纯收入的6倍以上,医疗保险覆盖率超过9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补偿率提高10个百分点。整合医疗信息资源,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市域城乡异地医保网络化结算“一卡通”工作,扩大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范围。
  29.创建充分就业农村。以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尤其是帮扶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重点,“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达到100%。加强农村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统筹城乡就业登记、信息发布、岗位开发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工作,实现城乡就业机构、就业登记、就业培训、就业市场“四个一体化”。实施非农就业和产业内就业两轮驱动。结合县城、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增强产业集聚吸纳农民就业的能力。进一步拓展公益岗位,鼓励发展农村服务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容量。推进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加快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就业信息、就业介绍、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向农村拓展,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有组织地转移。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和回乡大学生创业。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创业俱乐部的作用,建立回乡大中专学生再教育制度和“农村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帮助农村就业创业大学生解决组织关系、技术职称、社会保障问题,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30.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社会化养老需求。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在确保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逐步吸收社会自费寄养老人入住。到“十二五”期末,各区、县(市)建有1所以上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全市每百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站)建设实现全覆盖,老年人普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全市构建起“9064”养老格局:即老年人口中的90%享受或中间机构提供的低偿、有偿居家养老服务、6%的城镇60岁和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4%进入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服务。进一步健“三级救助圈”,全市100%行政村建立帮扶救助服务站。将年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农村家庭纳入困难救助范围。
  31.加快农村人才培养和农民转移就业步伐。推进培训模式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培训内容从简单就业向创业创新转变、培训方式从分散受训向基地组训转变、培训方向由单纯技能向“双证”、“双培双带”和“2+2”培训转变,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创新型人才。积极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帮助当地柔性引进在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专家,为重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5年内,新培训各类农民5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3万人,“双证制”培训12万人,认定培训基地20个。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88%左右。
  32.推进城乡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让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积极支持农村发展学前教育,深入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进一步加强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推动名校集团化办学拓展区域、延伸领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15年,全市农村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农村规范幼儿园达到90%以上;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率达75%。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33.改善城乡文化体育服务。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文化阵地建设、公共图书服务“一证通”、“万场文化活动到基层”、农村电影放映“2131”、“文化扶贫”、文化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加强对农村优秀民间民俗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扶持和保护,强化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树名木保护。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加强乡镇广播站(室)建设。繁荣农村文艺创作,鼓励农村群众自发开展文化活动。实施农民小康健身工程,加强农村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建设,改善农村体育活动条件。
  34.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城乡卫生统筹发展格局,城乡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主要卫生指标和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加强县城、中心镇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建设,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入实施“万名医师下基层”工程,建立专家定期巡诊、会诊、派遣进修医生和远程医疗服务制度,促进县(市)医疗机构与省市医疗机构合作,提升县(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做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住院电子病历的全市联网。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农村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解决4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累计受益人口25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现全覆盖。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8%。全市创建市级以上卫生乡镇比例达到100%、卫生村比例超过95%。
  35.完善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深化“数字兴农”工程。整合各类资源,充分运用“数字兴农”综合平台,全面推广“三网”融合。到2015年,全市各乡、镇、村全部建立高效畅通、集约化、统一运行的农村政务信息化平台,为基层政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供保障。加强乡镇、村图书馆(室)建设,发展农家书屋,逐步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公共图书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推进无线宽带城域网建设,加快杭州“无线城市”向五县(市)城和重点中心镇延伸覆盖。推进万村联网工程,规范农民信箱注册用户,确保100%的信息点正常运转。完善以农村电网、通信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在中心镇建设25个“小型商贸综合体”,在中心村建设100个“农家标超”。组织引导市区贸易品牌企业、特色企业到乡镇开设网点,推进便民便利、家政服务和放心粮油向农村延伸。将城区市场改造提升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向城镇拓展,优化农村市场管理秩序。
  36.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镇“快速通道”和县乡公路、村级联网道路建设。五县(市)全面完成本地二三级客运网络整合改造,开通县(市)城至杭州主城区的城际公交线路,中心镇至杭州主城区实行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在完成全市农村公路“村村通”和八城区与五县(市)公交一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化管理全覆盖,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到2012年,初步形成城乡一体的现代交通规划体系。到2015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的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客货运输体系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实现市域城乡公路网全覆盖。提高城镇和中心村公用设施网络化程度。推进天然气利用工程,逐步实现天然气管道向县(市)延伸。 
  37.进一步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13个。全面推广社区(村)“和事佬”化解矛盾的做法,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结合村级公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五个一”工程,力争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法规制度,努力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乱收费、抵扣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规范议事程序,提出限额标准,确定分摊办法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加强对基层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确保有事能议、议事能决、决事能行。按照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扩大范围的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的积极性,不断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深化“双千结对、共创文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五)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城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配套改革。
  38.加快推进“三个集中”。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进一步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经过5年努力,全市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00个以上;面积超过25万亩,其中,土地复垦面积10万亩以上;引导80万农村居民到城镇和中心村聚集。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并逐步完善土地要素市场,支持县(市)及中心镇成立土地整治和城镇投资开发公司,将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得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纳入交易市场。发挥杭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和各区(县、市)分所、乡镇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交易产品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指标调剂机制。坚持村为单元、乡镇运作、县(市)平衡、市级调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纳入基本农田储备库管理,建设用地复垦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归乡镇所有,优先保障农民安置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等新农村建设项目,结余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项目或在县(市)乃至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土地级差收益返还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后建设用地规模明显缩减的村庄,可按一定比例留出农村发展用地,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经济。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用于从事耕作农民的补贴和社保。建立指标收购和村庄整治基金,专项用于村庄土地整理和指标收购。创新完善流转模式,不断完善租赁制,大力发展股份制,积极探索信托制,巩固提升代耕制,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组织化水平。推进集体统管山、统管林均股均利,进一步落实林业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加快建立林权服务中心,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创新林权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5年内以土地流转为主要形式的规模经营面积力争新增40万亩,累计达到120万亩;林地流转达到180万亩。
  39.稳步实施“三个置换”。在农民自愿、政策引导、集约节约、稳步推进和确保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以五县(市)为重点,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置换城镇产权住房、以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试点,通过置换取得的建设用地,土地出让收益除国家和省留成部分外全额返还所在乡镇,用于农民身份转换的社会保障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股份经济的快速发展,完善集体资产“三合一”量化的股份制改革模式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决策机制与收益分配机制,在已撤村建居、三副六组团地区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全市新增社区股份制改革力争达到400家,累计超过1000家。
  40.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速资源资产化。开展农民在土地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房屋所有权和林权等方面财产的确权证明试点,实现农村资源的资产化。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承包权、林权及股权等权证抵押贷款工作,盘活农村资本。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承包地、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搭建各类要素市场化流动平台。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一批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的投融资平台,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城乡区域一体化建设。鼓励国有公司参与新农村建设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鼓励创投公司进入农业企业,寻求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途径。积极推动在农村社区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培育发展以小额信贷为主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深化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支持城市各商业银行到县(市)开设分支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积极开发和推广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探索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支持县(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市本级新扶持培育农信担保机构15家左右,年担保额超过30亿元,缓解农村“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林业保险,制订抵押林权变现的管理办法,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担保基金。
  41.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把集体资产变成发展实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制度,多渠道保障被征地农民长久生计。实施新一轮薄弱村扶持工程,以2009年底统计为基准,将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全部列为扶持对象,进一步扩大扶持覆盖面。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发展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等合作经营,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点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土地补偿费以及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会计委托代理制,完善委托代理程序和会计代理账务处理程序。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减少至5%以内,95%以上村有比较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60%以上村有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30%以上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100万元。
  42.探索户籍制度改革。以解决有条件的放宽流动人口进城落户为突破口,以主城区、县城和中心镇为目标,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二选一”、“二合一”工作为手段,有序推进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在县(市)及以下地区开展以具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落户条件,按照实际居住地实行一元户口登记试点。
  (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管理和社会治理。
  43.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创建全省首批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市。继续调整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升格村级党组织,把支部建在村民小组、专业合作社和“产业链”上,构建“一个核心、多个堡垒”的组织体系,增强党组织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中的整合功能、服务功能。深化社区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党委“公推直选”试点,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工作,构建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以社区化标准加大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力度,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和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继续推进各级党员服务中心、村级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44.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化“领头雁工程”,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协调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具有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标准选任村干部。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大学生“村官”。加强对村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农村“一定三有”,在解决村书记、主任基本报酬基础上,妥善解决其他村干部的报酬问题,完善村干部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用好市、县(市)两级党内关爱资金,建立城乡共享的党员关爱帮扶机制。实施“三培养三推荐”工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45.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探索建立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民主治理机制。加快推进镇、村两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六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建设力度,强化镇村公共服务功能,推进社会工作向农村延伸。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农村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到2015年,乡镇、村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深化城乡社区建设结对活动,促进城乡社区互动交流,推动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城市社区管理理念向农村辐射、城市社区服务方式向农村延伸。
  46.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围绕打造“廉洁杭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规则,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行重大事务“五议两公开”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96%的建制村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标准。重视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培养和使用,确保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
  47.开展“平安农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农村和“平安乡镇”、“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和事佬”协会,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民主法治村(社区)”。完善“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加强镇村(社区)工会和小型非公企业群团组建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维权工作。
  四、保障措施
  48.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区、县(市)制度;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区县协作制度;健全市领导挂钩联系中心镇和欠发达乡镇制度;坚持市领导牵头组建帮扶集团制度。充分发挥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对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工作的领导。强化农口综合部门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注重对基层“三农”工作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班子。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力度。对在三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提拔使用、升学深造等方面给予优先。
  49.加大财力投入。在现有财政体制下,积极构建以原有专项扶持资金为核心、统筹专项资金为基础、协作资金为重点、农村公益金为支撑、帮扶资金为补充的“五位一体”财政支农体系,加大对“三农”和五县(市)的倾斜扶持力度,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十二五”期内,市级财政在原有基础上每年新增10亿元用于城乡区域统筹。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积极性,市及县(市、区)设立农村公益金。公益金主要来源为企业捐赠资金,主要投向当前社会重点关注、广大农民急需的农村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和农业特大灾害救助。市级部门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保和基建等专项资金向“三农”的倾斜力度。各区、县(市)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分配政策,建立农村公共服务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50.加强考核激励。建立健全体现城乡区域统筹工作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完善相应统计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把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机关和区(县、市)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及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建立五县(市)发展评价体系,强化对五县(市)融入发展的导向作用。注重发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作用,不断强化其在“三农”工作上的服务职能,借鉴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经验,打造服务型党政机关、服务型基层组织,为全面推进“三农”工作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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